集中报警系统形式的设计要求需知!
(1)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、手动火灾报警按钮、火灾声光警报器、消防应急广播、消防专用电话、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、火灾报警控制器、消防联动控制
器等组成。
(2)系统中的集中控制作用的消防设备(火灾报警控制器、消防联动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、消防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、消防专用电话总机),应
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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